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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档案操作指引

时间:2026-04-14   浏览量:

于上级团委已审核通过的团员电子档案,系统目前已放开替换功能,操作方法如下。


1. 操作权限。 1)团(总)支部团员的团员电子档案须由上级团(工)委管理员替换,替换后由上级团的领导机关审核,若审核未通过仍保留原档案。


2)团(工)委、团的领导机关本级团干部的团员电子档案由本级管理员替换,同理团(工)委提交的档案仍需由上级团的领导机关审核,团的领导机关替换的档案无需审核。


2. 具体操作步骤。 1)管理员点击“团员管理-电子数据库”菜单,进入默认界面,然后点击表格中本级新发展团员详情列的眼睛图标打开新发展团员列表。




2)点击操作栏的替换按钮即可重新上传团员电子档案。


注意事项:档案是否上传列的替换档案功能针对的是之前上级团委审核未通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