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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团建”系统关于重新认定入团时间的团员 编号核发功能操作指引

时间:2026-04-15   浏览量:

根据《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智慧团建”系统上线核发相关团员编号核发功能,由团的领导机关提出申请,省级团委审批核发。


一、适用范围


本功能仅适用于实际入团时间在1994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认定后入团时间在2017年及以后且没有团员编号的团员。


二、具体操作


1.由团的领导机关管理员点击“团员管理—团员列”模块,选择左上角“录入下级团员”,进入团员信息录入界面。填写必填信息(“是否有编号”一栏选择“否”),点击“申请核发编号”,发至省级团委审批。






2.。省级团委管理员点击团员列表”,选择左上角入下级团员”,进入审批列表界面。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点击审批并选择同意并核发编号”,系统将自动分配编号